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 >> 土地管理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小红 王正清)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11-27    访问: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702执恢159号,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2013072600105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3)第07389号

李小红

王正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1702001010GB00001F00010006

达州市通川区野茅溪凤翎新村D幢2单元3楼2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