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刘仁菊(已故) | 蒋清直 | 丈夫:蒋清直 女儿: 蒋明兰、蒋明芳、蒋小红 儿子:蒋卫东 | 蒋明兰、蒋明芳、蒋小红、蒋卫东 | 达州市房权证住权字第00019394号、达州市国用(2003)字第4727号 | 通川区朝阳中路25号畜牧食品局住宿楼9幢1单元3楼2号 | 66.19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