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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杜小军)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9-19    访问:

杜小军因保管不善,将证件号码:3658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小军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