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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孙雪梅)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9-06    访问:

孙雪梅因保管不善,将自己位于通川区罗江镇天园山庄B栋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为:通川区国用(2010)第0620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雪梅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