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 >> 土地管理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8-21 访问:次
黄晶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112617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14)第007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晶
2019年8月20日
上一篇: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方怀菊)
下一篇: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