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李德海(已故) | 罗其玉 | 妻子:罗其玉 女儿:李小琼、李小兰、李小伟 儿子:李小毅、李晓健 | 李小琼、李小兰、李小伟、李小毅、李晓健 | 达房权证达县字第001278号、达州市国用(2004)第06615号 | 达川市柴市街100号1幢1-4-1 | 86.7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