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权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权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石云章(已故) | 石小林 | 妻子:李伦琼 女儿:石小林、石广英、石小红 | 李伦琼、石广英、石小红 | 达房权证达县字第005778号 | 达川市朝凤北路26号1幢3-4-2 | 49.08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