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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权登记公告(高炳金)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5-13    访问: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权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1

王素玉(已故)

高炳金

丈夫:高炳金

儿子:高正涛

女儿:高正敏

高正涛、高正敏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00717号、通川区国用(2002)字第021481号

西城永丰街市开发公司拆安房3-3-4

89.4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