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不动产继[2019]第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4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权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权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张仕尧(已故) | 谢良志 | 妻子:谢良志 儿子:张勇、张德举 女儿:张晓梅、张正郁 | 张勇、张德举、张晓梅、张正郁 | 达州市房权证通住字第4862号、通川区国用(2001)第01128号 | 通川区东城区张家湾市委、市府住宅区5幢1-6-1号 | 111.13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