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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注销)公告(黄得斐)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3-27    访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权利人

产权证号

法律文书

1

通川区大北街49号4单元18号(原大北街24号2幢3-10-1)号

黄得斐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119309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1)字第1468号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3执276号之二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