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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注销)公告(潘勇)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12-12    访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权利人

产权证号

法律文书

1

通川区通川北路67号1幢3楼3号

潘勇

房产证:00075259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8)字第04488号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1718号

2

通川区潘家巷88号23号(荷叶街桑树巷社保局1-9-3号)

潘勇、张泰红

房产证:00091519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0)字第05617号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1718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