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权利人 | 产权证号 | 法律文书 |
1 | 通川区通川北路67号1幢3楼3号 | 潘勇 | 房产证:00075259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8)字第04488号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1718号 |
2 | 通川区潘家巷88号23号(荷叶街桑树巷社保局1-9-3号) | 潘勇、张泰红 | 房产证:00091519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0)字第05617号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1718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