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惠特电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国用(2010)第0435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方林
2018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10-30 访问:次
四川惠特电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国用(2010)第0435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方林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