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火灾原市百货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00001423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91)字第0235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省达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7-18 访问:次
1月10日火灾原市百货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00001423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91)字第0235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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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