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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注销)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5-30    访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同时将该不动产权予以注销。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权利人

产权证号

法律文书

1

通川区西晶巷45号第3幢第2层2-1轴至3-A轴(团包梁小区西晶商城C幢二层)1号商业用房

文伧熠、罗春华

房产证:00117221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2)第01921号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恢38号之一

2

通川区西晶巷45号第3幢第2层2-1轴至3-A轴(团包梁小区西晶商城C幢二层)2号商业用房

文伧熠、罗春华

房产证:00117219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2)第01922号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恢38号之一

3

通川区西晶巷45号第3幢第2层2-1轴至3-A轴(团包梁小区西晶商城C幢二层)3号商业用房

文伧熠、罗春华

房产证:00117220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2)第01923号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恢38号之一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