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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庞强)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3-09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庞强因保管不散,将通川区国用(2010)字第06053号土地证及达州市通川区村镇房权证私权字第200950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和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庞强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