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理方、王银强 因保管不善,将国土使用权证达州市国用(2003)字第0827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理方、王银强
2017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11-24 访问: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理方、王银强 因保管不善,将国土使用权证达州市国用(2003)字第0827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理方、王银强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