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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程万达、李琼)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10-13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程万达、李琼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达州市不动产产权第000537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万达、李琼

2017年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