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波 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国用(2013)6282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波
2017年10月20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11-01 访问:次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波 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国用(2013)6282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波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