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 >> 土地管理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何在川)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10-23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何在川因保管不散,将1992)字1310409015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在川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