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北外镇肖公庙社区9.3洪灾安置房”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办公室08182181559、08182181650
附件:《9.3洪灾安置房名单》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09-25 访问:次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北外镇肖公庙社区9.3洪灾安置房”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办公室08182181559、08182181650
附件:《9.3洪灾安置房名单》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