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701492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181821815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
划拨 |
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龙泉社区一组二期安置房 |
511702003010GB00110W00000000 |
8627.6 平方米 |
商住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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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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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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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