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欧熊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2)第第07393号,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208280075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欧熊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07-17 访问: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欧熊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2)第第07393号,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208280075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欧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