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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达川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03-22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达川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原达县乡镇企业局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82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达国用(2001)字第0220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川区国有资产

经营公司

201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