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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8-21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及时汇报沟通

《通知》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条件予以了明确,将对基层项目建设带来重大的影响。各地一定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予以高度重视。一是务必认真学习,掌握政策,学深吃透;二是要主动争取支持,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向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三是要把好政策关,在涉及项目占地时积极提出合理合规的建议。

二、主动提前介入,做好项目选址

各地要主动提前介入对辖区范围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对不属于《通知》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的,选址要尽可能避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及时与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做好沟通解释,积极配合开展选址优化工作。

三、提高项目层级,争取允许占用条件

《通知》明确能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除省级高速公路外,基本要求是国家级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支持、认可的项目。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要尽可能提高项目层级,高速公路要争取纳入省级及以上高速公路规划,其他能源、交通、水利重点项目要争取纳入国家级规划,或争取国务院有关部门支持、认可,出具书面认可函,获得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条件。

四、加强规划管控,严控项目红线调整

鉴于各地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已充分征求了当地发改、交通、规划等相关部门意见,为项目预留了用地空间。因此,对于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中已经确定初步设计且预留了用地空间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原有规划设计建设,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规划红线。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0日

达市国土资发〔2018〕95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