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土地整理中心:
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原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8〕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明确核定范围、统一核定条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统筹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核定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核定及时、结果准确、真实可靠。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4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5-07 访问:次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土地整理中心:
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原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8〕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明确核定范围、统一核定条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统筹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核定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核定及时、结果准确、真实可靠。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