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露天矿山(采石场)开采活动,切实整改露天矿山开采相关问题,11月11日至12日,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率局矿管科、地环科、执法监察支队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联合督导组,赴渠县、大竹县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馈问题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实地查看了渠县、大竹县16个露天矿山开采现场,要求渠县和大竹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反馈问题为导向,全面检视露天矿山开采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全面排查。要严格按照《达州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序高效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二是要立即整治。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迅速全面整治到位。三是要强化联合执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对矿山企业越界开采、非法开采、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职责等问题的打击力度,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