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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召开例行督察土地整治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06-05    访问:

527日,达州市例行督察土地整治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在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各县(市)局、分局分管领导、规划耕保股股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及市局规划耕保科、土地整理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县(市)局、分局就本次例行督察发现土地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并对整改工作做出了承诺;市局通报了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抽查情况,对下一步整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全系统要通过此次例行督察,全面总结经验教训,深刻认清肩负的责任和面临的压力,工作中要做到三心。一是用心,踏实干好本职工作,认真履好职尽好责;二是精心,认真 组织实施 好国土资源项目, 全力打造安全工程、精品工程;三是多心 考虑问题全面周到细致,多角度、多方位去思考工作 ,尽可能做到不失职渎职,降低问责风险

会议强调,此次土地整治项目问题整改要做到快、准、好 。一是整改行 动要快,及时快捷整改到位;二是整改方向要准,问题发现要准确,整改 措施要精准;三是整改结果要好 ,务必彻底整改,实实在在整改到位,单体工程量、工程质量全部达 到设计和验收要求。

会议要求,土地例行督察土地整治项目问题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系统必须充分认识此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多措并举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倒排整改时间。开江县天师镇,大竹县李家乡、石桥铺镇3个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2016年、2017年竣工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必须在7月底前整改到位;2013年以来竣工验收和正在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必须在9月底前整改到位;已验收的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不到位的必须在9月底前整改到位;立项超过三年未验收的增减挂钩项目要抓紧实施申报验收。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县(市)局、分局要认真分析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于64日前报市局审查备案。三是积极开展整改。各县(市)局、分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构建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的整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迅疾开展整改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市局将定期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通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