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工作,反映国土资源管理动态,全面宣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现就2017年度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政务信息工作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坚守耕地红线,专注保障发展,倾力改善民生,持续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建设美丽国土”的工作主线,扎实开展正面宣传,明确宣传要点,提炼工作亮点和特点,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拓宽渠道、提高水平、增强效果,为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明确政务信息报送的内容、任务、方式和要求
(一)政务信息报送内容
1.宣传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重点在土地整治、耕地保护、脱贫攻坚、用地保障、地灾防治、不动产登记、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2.宣传本单位本部门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主要包括全市重点项目服务保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民生工程等情况。
3.宣传国土资源系统强化自身建设、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的好做法、新举措,重点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方面。
4. 反映各部门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开展 “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具体做法。
5. 关于支持脱贫攻坚,开展实施各类国土资源工程项目和对口帮扶联系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6.领导关注的其他方面的重要情况及重大社会动态等。
(二)政务信息报送任务
各县(市)局、各分局的政务信息任务数和分值,任务详见《2017年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及计分标准》。
1.报刊、网站投稿邮箱:
③华西城市读本:359725530@qq.com;
④四川新闻网达州频道:scxwwdzpd@163.com;
⑤四川在线:刘 娇 373420545@qq.com
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投送。
2.市局信息收集邮箱:
①办公室雷 龑、电话:2360433、499714033@qq.com
②信息中心黄莉、电话:2301096、823182764@qq.com
(四)信息报送要求
1.要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除应报市应急办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分管及主要领导审核直报外,凡需市局及时掌握、总结推广、研究解决的工作情况,都要及时收集汇总至局办公室统一上报。
2.要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报送的信息必须源于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分析透彻,真实可靠。
3.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全方位、多视角报送涉及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真实反映工作全貌,做到喜忧兼报,特别是支持和鼓励如实报忧的单位和人员。
4.要新颖,确保信息的特色性。要注意采集、反映凸现本地方、本单位特点的信息,着重提供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有典型意义、有示范价值的信息,有说服力、有启发性的信息。
三、落实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明确1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确定1-2名政治素质好、写作能力强的政务信息专职报送人员,主要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信息采编报送工作。要结合信息工作实际,创新制定完善政务信息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二)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奖惩机制。一是实行月通报制。市局办公室每月将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实行“零”通报制。对不按月报送,次月突出报送、季度信息采用为零的单位将进行单独通报。三是实行年终绩效考核。政务信息工作将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评,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分,完成比例低于80%的,信息考核分为零分。按照全年任务完成比例情况,评选出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严格遵守有关的保密制度。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审核、签发制度,严格遵守党、国家及省、市、县相关的保密制度,确保不泄密。
附件:2017年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及计分标准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6日
附件
2017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
工作目标任务及计分标准
一、信息工作任务(单位:条、分)
序号 |
单 位 |
政务信息任务 (条/月) |
信息任务分 (全年) |
1 |
办公室 |
6 |
80 |
2 |
人事科 |
2(含市驻村脱贫攻坚简报任务) |
20 |
3 |
纪检监察室 |
2(含市机关效能简报任务) |
20 |
4 |
财务科 |
1 |
10 |
5 |
利用科 |
3 |
30 |
6 |
规划耕保科 |
4(含市脱贫攻坚工作简报任务) |
40 |
7 |
建管科 |
1 |
10 |
8 |
不动产登记与地籍科、测绘地理信息科 |
4 |
40 |
9 |
矿管科 |
3 |
30 |
10 |
地环科 |
3(含市民生工作简报任务) |
30 |
11 |
行政审批科 |
1 |
10 |
12 |
法规监察科 |
3(含市改革动态和依法治市简报任务) |
30 |
13 |
监察执法支队 |
3 |
30 |
14 |
征地事务中心 |
3 |
30 |
15 |
储备中心 |
3 |
30 |
16 |
勘测规划队 |
1 |
10 |
17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2 |
20 |
18 |
档案信息中心 |
1 |
10 |
19 |
地环站 |
3 |
30 |
20 |
通川分局 |
8 |
100 |
21 |
达川分局 |
10 |
130 |
22 |
经开分局 |
6 |
80 |
23 |
万源国土资源局 |
8 |
100 |
24 |
宣汉国土资源局 |
10 |
130 |
25 |
大竹国土资源局 |
10 |
130 |
26 |
渠县国土资源局 |
10 |
130 |
27 |
开江国土资源局 |
8 |
100 |
二、计分标准
(一)市委、市政府、市局办公室采用
达州晨讯 达州要情 |
主条 |
+10 |
市国土资源局简报 |
市政府专报 |
简讯 |
+5 |
+3 |
+20 |
市级部门有关简报信息刊发的,加4分。
(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
刊物名称 |
单条 |
专报 |
市州动态 |
+50 |
|
省委、省政府专报 |
|
+100 |
(三)领导批示加分
各单位、各科室每月必须及时提交政务信息,完成规定条数的不计分;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差1条扣减2分;凡被上级有关单位或部门采用的,除按(一)、(二)标准加分外,得到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再按下列标准加分:
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条另加100分,省厅、市委和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条另加10分,市局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条另加2分。
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简报转发的,每篇加20分,在省级报刊登载的加2分,在市级报刊登载的加2分,省国土资源厅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加2分,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登载的加1分。
温馨提示:政务信息以最先(按收到政务信息时间)提交单位为准并加分,后提交和转交的重复信息均不以计分。
(四)信息约稿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约稿信息的,每次扣减任务分值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