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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调研组到达州调研指导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1-08-04    访问:

7月13日至14日,由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处长解晓宏、调研员肖波等组成的省国土资源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调研组,来达州市调研指导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到达州后,解晓宏处长一行与达州市人民政府、通川区人民政府以及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等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彭会芝、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副局长王竹川就达州市及通川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指导和调研。

解晓宏处长充分肯定了达州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年多来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达州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一是充分运用航摄资料和“二调”成果资料,认真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二是整个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和部署较好,工作力度大。三是市局对各县(市、区)指导有力,工作进展较好,2010年下达目标任务的通川区、大竹县,发证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工作主动,积极与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转发相关文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针对达州工作实际,解晓宏处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积极协调处理好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遇到的权属争议问题。二要摸清各县(市、区)飞(出)地的具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三要处理好乡村道路、河道用地、河滩地确权发证问题,始终坚持确定土地权属要有充分的依据。四要在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时,对出现的疑问图斑,要提前介入,弄清情况,提前处理,同时在变更调查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五要积极与财政协调、沟通,及时解决经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