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以来,全市土地出让工作成效显著,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已超额完成了全年土地运营工作目标任务,充分保障了住宅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遵照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指示,现将渠县推动“净地”出让工作的主要做法予以印发。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土地出让工作,严格执行“净地”出让政策。
夯实净地出让基础 做大土地营运文章
渠县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渠县高度重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供应的有关政策规定,强化土地出让管理,依法规范土地出让制度,积极探索“净地”出让方式,取得了较大成效,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一、近年来渠县土地出让情况
2010年以来,渠县加大土地储备工作力度,共储备入库土地8430亩。其中报征农地转用共计20个批次土地面积4772亩(城市<镇>新增建设用地4573亩,项目建设用地199亩),收购(回)国有存量土地45宗土地面积3658亩。2010年以来土地供应共计168宗,供应土地总量6060亩。其中以招拍挂等出让方式供应143宗,供应土地总面积3132亩,土地营运收入310744万元。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近两年土地营运工作突飞猛进。2012年土地营运收入为76470万元,特别是今年1-10月,土地营运收入129409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营运收入达100298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规划,做大土地营运文章。“9.18”特大洪灾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渠县城镇化进程,为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对全县城镇建设规划进行了修订,全县规划为“一主一副四支撑二十八基点”。特别对县城建设规划进行了重大调整和科学定位:总体规划为“东扩西控,南延北进”;城市规划为三大组团:东城产业一体化区、西城传统商贸服务区、北城行政文化办公区;城市定位为:成渝经济区东北人文重镇、达州市南部经济中心、渠江流域山水生态旅游城市。科学的城镇建设规划,为渠县的城乡发展绘就了蓝图,也为土地营运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紧抓机遇,力争年度计划指标。“5.12”特大地震后,渠县抓住非地震灾区重建示范县的机遇,争取用地指标2914亩,渠县“9.18”特大洪灾后,又积极争取用地指标2337亩,有效破解了建设用地指标瓶颈。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土地增值潜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构建渠城发展的主骨架。目前,渠城已建成南城救灾生命通道、东城救灾生命通道、生命通道连结线,北城快速通道、渠江三桥、滨江文化走廊、湿地公园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正在有条不紊进行,这些项目的建设不仅大大提升了渠县城市的品位,改善了市民的生活条件,而且为土地营运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提升了渠城的土地增值潜力。渠城西区华中片区A地块2012年拍卖出让时的楼面地价为1075万元/平方米,随着南城生命救灾通道、生命连结线的建成,今年6月紧靠南城生命救灾通道的渠城西区三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拍卖出让楼面地价达到2100元/平方米。
(四)推进房屋征拆工作,创造土地营运条件。为确保房屋征拆工作顺利实施,围绕土地储备地块和重大建设项目,对每一个征收项目由一名县领导挂帅,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作协调工作,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土地征收(收购)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具体实施,对地块内构筑物、青苗物和附着物实施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由县征补局实施,负责房屋测绘、评估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房屋性质的认定由县房管局负责,安置与补偿工作具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实施。2011以来,渠县城区共拆迁房屋总面积32.75万平方米。
(五)着力安置房建设,夯实土地营运基础。2012年来,修建的安置房2个点,用地面积55.28亩,修建安置房19.67万平方米,安置1132户。2013年,正在开工或即将开工的安置房建设点12个,用地面积232.75亩,建设总规模约55.33万平方米,拟安置2851户。
(六)加大包装宣传,营造土地营运氛围。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包装,精心制作宣传光碟、海报,利用渝洽会、西博会、渠县籍乡友联谊会和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多方位宣传,诚邀开发企业来渠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考察、踏勘,听取对出让地块的建议,优化拟出让地块条件和方案。
(七)准确分析市场行情,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掌握渠县房地产市场动向,分析房地产市场走向,准确把握渠城和乡镇地块出让的时机,是实现地块成功出让和收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八)强化资金保障,做实土地储备。为确保土地出让的需要,多渠道筹措征地补偿安置和房屋征收等费用。2010年,为推动渠城东西区建设,渠县以储备土地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融资贷款20000万元,用于渠城东期二期工程、渠城西区华中片区改造工程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今年,拟贷款融资60000万元,用于渠城规划区范围内土地收购储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0年以来渠县虽然在土地营运上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无法按期交付土地,开工、竣工无法按期进行;二是因不能按期接收土地和建设,土地竞得人拒付土地价款;三是无法按期对被征收户进行安置补偿,造成社会不稳定;四是由于出让地块周围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未建设,土地竞得人借此不全额缴纳土地价款,或要求进行分期付价款。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净地”出让工作力度,为做实土地出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继续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积极探索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通过城市及乡镇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增加国有建设用地储备量。通过对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经核准报废的收购或收回,增加存量国有土地储备量,以保证城市发展建设用地的需要。通过农地转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安置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供应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以上的“净地”出让条件。
(二)继续加大房屋征收拆迁力度,统一建设还建安置房。为达到土地供应为“净地”出让,全力推进新增国有建设用地、重大项目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加大对渠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已批准的新增城市建用地的地上构(建)筑物征收与补偿力度,今年8月份开始对渠城东区二四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渠城西区四五六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渠城北区行政中心、渠江三桥引桥部分等重大项目集中进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规划修建安置点11个,由县代建办统一实施安置房建设,有效地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继续加大融资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为顺利实施“净地”出让工作,县级财政采用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和房屋征收工作的资金需要。一是以储备土地向商业银行融资抵押贷款,今年拟融资贷款60000万元,用于渠城收购储备及土地开发整理。二是通过国有资产平台,通过拍卖过剩国有资产筹措资金。三是以项目向国有商业银行融资。
(四)继续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净地”出让氛围。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创造“净地”出让。随着东城救灾生命通道、并城快速通道、渠江三桥、滨江文化走廊、湿地公园、文峰山公园、马鞍山生态公园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不但能提升渠城城市品位,而且为土地出让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能更大地提高土地增值潜力。
(五)继续加强部门联系,协调“净地”出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渠县土地矿权管理委员会、渠县地价评审委员会等平台,加强部门之间联系、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净地”出让工作涉及的土地征收、收购(回)、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选址等存在的问题,保证土地出让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