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0月15日全市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启动以来,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全面完成,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第二指导组组长张德珍的充分肯定。在动员部署阶段,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三项规定动作”和“一项自选动作”。
“三项规定动作”:一是召开了动员大会。10月21日,在局7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第二指导组组长张德珍,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屠海云莅临会议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全体、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执法监察支队全体,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达川分局、经开分局局长、纪委书记、法规监察股股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参加了会议。二是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10月16日,下发了《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3〕116号),明确了作风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实施方案》通过橱窗对外进行了公示。三是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为成员的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作风整顿活动的领导、协调和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纪检监察室,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明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作风整顿活动的组织。
“一项自选动作”,即成立了8个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重点单位指导组。8个指导组组长由局5名副局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2名副调研员兼任,每个指导组明确了1名成员。指导组主要负责对重点单位作风整顿活动的指导,对重点单位活动开展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