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转作风促发展”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跟进、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要坚守工作岗位,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上班签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因病因事不能按时签到的,由本人向办公室提供其得到批准的请假条或其他书面说明材料。因公不能按时签到的,科室负责人要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或报告去向及事由,科室一般工作人员要向局分管领导请示或报告去向及事由。对无正当理由而未按时签到的人员,一律视为旷工。
二、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因事需要外出的,必须按程序请假。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经开分局筹建办、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跨市、县(市)开会、学习和办事1天以上的,必须填写制式请假报告表,由市局办公室呈报局主要领导审批;遇特殊情况的,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先向市局领导报告,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报告表。各科室一般工作人员外出办事,须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人员回单位后,要及时报告销假。不假外出,一律视为旷工。
三、严格会议纪律。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派人参加有关会议,指定参会人员不得因故缺席、迟到、早退,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指定参会人员应当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报告,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及时认真落实会议精神。
四、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服务对象,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不生熟有别。来本单位办事的服务对象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对属于职责范围或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要帮助联系相关科室,协助找到有关人员。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失职论处。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各单位、各部门要遵循安全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水、电、气的使用管理。尤其要加强对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下班时要及时检查并关闭饮水机、烤火炉、空调及其他电源开关,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六、严格执行网络使用管理规定。要严格加强网络管理,按要求经常开展网络清理检查,严防发生失密、泄密事故。上班期间严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玩游戏、看视频,严禁网上聊天及其他娱乐活动。
七、加强工作纪律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转作风、促发展”主题活动为契机,及时开展学习教育和纪律整顿,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办法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市(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人员要不定期对本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经发现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要严肃处理。属于初犯的,现场口头批评,并通报该单位主要领导;抽查暗访发现违反工作纪律三次的,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一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的,将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