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房建设用地管理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行为,确保农民个人建房规范有序,大竹县国土资源局以“四化”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一是重规划确保宅基地用地标准化。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必须坚持符合规划、合理布局、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规划管控,统筹安排,加强协调,积极引导农村村民树立重耕保耕思想,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切实保障耕地红线不动摇。
二是慎审批确保宅基地用地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合理确定农房建设用地规模,优先利用原有宅基地、闲置地和村内未利用地,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是严监管确保宅基地用地规范化。严格控制农房建设用地标准,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禁止房地产开发。切实坚持“三到场”,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一户一宅制度,严格执行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政策,从严审批、从严监管、从严规范。
四是强服务确保宅基地用地便民化。公开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开展限时办结、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举措,为农村村民办理宅基地审批开通“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