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达州市自然资源系统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4日
达州市自然资源系统
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2019年,达州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一)以规划管控为引领,提升土地供给准度效率,夯实自然资源保障基础。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要提前谋划,主动对接,积极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为达州市高质量发展和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严格执行2019年土地储备出让计划,把控好土地供应的规模和时序,形成土地市场有效供应。坚持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做到管得住、建得好、守得牢。依法加快推进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督促、指导万源市、宣汉县务必在2019年12月前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
(二)健全责任机制,抓好地灾防治。进一步强化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细化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和工程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灾防治,做好突发特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积极组织安排专业队伍开展2019年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摸清隐患家底、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扎实抓好地灾防治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受威胁群众、地灾监测员熟练掌握防灾知识和防灾技能。扎实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值守、驻守督导、督导检查、会商调度、应急处突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防灾救灾物资和队伍保障,努力实现“零”伤亡。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试点,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强化批后实施监管,做好征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积极修订新一轮统一年产值标准,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预存款制度,确保补偿安置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全面提升资源保障水平
(一)深化市区规划体制改革。根据达州中心城区市区两级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的事权划分,及时完成“两区”自行组织编制的控详规划符合性审查,完善控详规划法定文本文件,建立市区两级用地规划、工程规划、“一书两证”管理工作衔接机制;拟定中心城区“商改住”工作措施,出台《达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9版)》,切实维护规划制定和实施统一性。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落实“四办”工作要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推进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持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优化,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规定适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坚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止阻碍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覆盖。
三、健全规划性文件管理制度、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2019年,要在制定《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过程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文件报备率、审查率达100%。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体系,降低行政决策风险,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后评估,动态检验行政决策效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大顾问、大服务”工作体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好专项整治和问题整改
目前,全市“大棚房”问题虽已全部整改到位,但仍要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决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守住农地非农化底线。进一步扎实抓好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清理整治和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的整改。积极做好“散乱污”企业、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五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动态巡查,将年度卫片检查问责与日常执法监管挂钩,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高效履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职责,切实落实好共同监管责任。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清除“保护伞”,斩断“利益链”,全面清理和有效根治自然资源领域的行业乱象。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和执法能力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轮训和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落实重大自然资源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标准与程序。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台账管理。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五、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依法规范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层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六、强化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保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制度,认真谋划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对法治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警示约谈。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学法活动达4次以上。加大法治宣传引导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七进”。大力宣传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制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