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淳永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怀良 党组副书记(兼)
邓福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
牟成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朝晖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炳元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
肖劲松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大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 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倩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庞佑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等工作,机关纪委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对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和市纪委的重大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按照《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两个责任”清单》等文件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
(三)讨论决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按时向市委、市纪委和省自然资源厅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相关问题。
(四)指导、协调机关党支部和各科室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