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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异议登记(异议登记)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5-16    访问:

一、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二、适用范围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三、事项决定权

市级。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第五条: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申请条件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二)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3、申请材料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二)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三)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第九条: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六、申请条件

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利害关系人。

七、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详见: 格式文本申请书.docx。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详见: 示范文本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doc、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3

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查验原件后,收取盖鲜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以备查验。。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由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供,无示范文本。

无。

4

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查验原件后,收取盖鲜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以备查验。。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坐落、面积、权利人错误等,申请人提供书面材料。

无。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送达: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大厅38-41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不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8-2181559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