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二、适用范围
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基于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四川”公众版)的测绘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服务,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和功能服务。
三、事项决定权
省、市。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四川省地理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8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地理信息资源采集、交换共享与应用机制,加强数据交换、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急保障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川测办〔2014〕94号)第五条:鼓励和支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 使用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所发布的服务。
2、申请条件依据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无。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六、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应用目的;
2、申请应用的服务、数据的内容、范围等与应用目的一致;
3、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使用“天地图﹒四川”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测绘资质。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服务申请表原件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申请人基本情况、使用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信息真实、完整;2、申请人承诺、需要签字、盖公章;3、A4纸。网上报送要求:PDF文件,清晰、内容与纸质版一致。 | 详见: 格式文本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服务申请表原件。电子表单测绘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服务申请表.doc。 | 无 | 无 |
2 | 申请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材料种类:原件和复印件。正文内容上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2. 加盖单位公章;3、A4纸。网上报送要求:JPG文件,大小不超过3M。 | 详见: 材料样本身份证-模板.jpg。 | 无 | 无 |
3 | 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材料种类:复印件。正文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A4纸。网上报送要求: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M。 | 详见: 材料样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png。 | 无 | 无 |
4 | 第三方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非必要) | 材料种类:复印件。正文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如申请共享服务的单位需将共享的数据提供第三方加工、处理与集成的,需提供该材料。2、加盖申报单位及第三方单位公章。3、A4纸大小。网上报送要求:JPG格式,不大于3M。 | 详见: 材料样本测绘资质证书正本.jpg。 | 无 | 无 |
5 | 使用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服务的项目来源证明材料复印件 | 材料种类:复印件。骑缝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 项目来源证明材料可以是项目设计书、合同书或者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2. 盖单位公章;3. A4纸大小。网上报送要求:PDG格式,小于3M。 | 详见: 示范文本项目来源材料之项目合同.docx、项目来源材料之项目设计书.docx、项目来源材料之项目批准文件.pdf。 | 无 | 无 |
6 | 地图服务发布单位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非必要) | 材料种类:复印件。正文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1、如需将交换共享的数据加工处理后发布到互联网平台使用的,需提供该材料一份。2、如地图服务发布单位即为上列第三方单位,不重复提供该材料。3、复印件盖申报单位及主体单位公章。4、A4纸。 | 详见: 材料样本测绘资质证书正本.jpg。 | 无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服务受理通知书》或《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服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限制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00-5:00。
十八、办理地点
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第45号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18-2180125 0818-2309213。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