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 >> 服务指南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表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5-08-03    访问: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文件依据 执行标准 执收单位 收费类别 保留、取消、调整、规范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1 土地复垦费 《土地管理法》 《土地复垦条例》 川财综〔2003〕15号 10元/平方米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2 土地闲置费 《土地管理法》、财预[2002]584号 10-30元/平方米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3 耕地开垦费 《土地管理法》 财预〔2002〕584号 安置补偿之和的1倍计算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4 征(土)地管理费 计价格〔2001〕585号 川价字非〔1991〕116号 川价费〔2001〕157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
1、一次性征地100亩以上 征地费总和 0.90%
2、一次性50-100亩 征地费总和 1.90%
3、一次性50亩以下 征地费总和 2.50%
5 矿产资源补偿费 国务院令[1994]150号 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率×开采回采系数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6 探矿权使用费 国务院令240号 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7 采矿权使用费 国务院令241号 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8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国务院令240号川府发(2014)59号 详见文件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市国土资源局 9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价费字[1992]251号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1)、国家地质勘查一、二类勘查 100元
(2)、其他地质勘查 50元
(3)、变更勘查 50元
10 采矿登记费 价费字[1992]251号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1)、大型矿山 500元
(2)、中型矿山 300元
(3)、小型矿山 200元
(4)、变更、换领许可证 100元
11 地质成果资料费 川价字非[1993]63号 详见文件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12 土地权属调查费用 川价字非[1991]116号 6.5-2000元/宗地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13 土地登记费 国土〔籍〕字〔1990〕93号 财预〔2000〕127号 川价费〔2002〕93号 证(个人) 5元 达州市地籍地政事务中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留
证(单位) 10元
证(特制) 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