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及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大棚房”问题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1月30日全省深入推进“大棚房”暨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清理整治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速“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2月27日,市“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办召开全市“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推进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庞佑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益海出席会议。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彭清华书记、市委包惠书记关于“大棚房”暨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问题专项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学习了《关于四川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逐个研究了全市51个“大棚房”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听取各县(市、区)“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情况工作和督导检查要求。
会议肯定了当前全市“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开展,对下一步整治整改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认识再深化,确保站位要提高。各级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把“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细。要把中央、省委及市委相关重要会议、文件的要求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到位,做到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深入现场、靠前指挥。二是排查再精准,确保问题无遗漏。各地要对照部、省下发的疑似图斑,对标已经下发的《指导意见》和《督导检查指导手册》,认真做好问题清理“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清理排查没有盲区、不留死角、不漏项目,确保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工作方案。三要责任再压实,确保工作真到位。要细化完善问题整改责任台账,要报经县级政府集体研究,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限定整改时间节点,要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落而不实。四要整改再加速,确保质量达标准。市、县两级“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办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加强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督促地方政府真整改、改到位,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后,要实行乡级政府自查、县级政府初核,经市级复核检查后,统一向省级申请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质量、效果。五要档案要规范,确保资料很规范。各地对每个问题按照督导检查意见要求,收集完善工作资料,实行分类整理归档,做好痕迹管理,每一个“大棚房”问题清理和整治整改都要有专卷专档,确保经得起查和核。
会议强调,“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时间紧迫,等不起,拖不得,各地务必强力推进,务实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任务,向市委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