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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4-02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市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和价格变动趋势,切实增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能力,现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及时跟踪分析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预测土地市场变化趋势,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不断增强市场监管和调控能力;为及时调整供地计划和引导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合理、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为拓展政务公开、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提供新途径。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必须统一思想,认真、按时做好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监测范围

按“突出重点、监测重点、城镇兼顾”的原则确定监测范围。原则上各县(市、区)城市近期规划区、县级以上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应纳入动态监测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5万以上、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的重点镇也应纳入监测范围。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于2018年4月10日前上报监测重点镇名单。

(二)收集上报数据

各县(市、区)按照《达州市XX县(市、区)20XX年第X季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简报》(详见附件)的相应内容,负责对本辖区内既定时段的综合、商业、住宅及工业用地价格、房产市场价格进行收集,每季度填报附件中附表1—4的相应数据并上报至市土地储备中心,上报时间为次季度首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其纸质材料需加盖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公章后上报并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

市局土地利用科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的牵头科室,负责统一部署、协调全市动态监测,并对各县(市、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考核等监督检查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具体事务性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数据收集等工作并及时汇总,编印全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简报,定期整理汇总的监测成果和相关技术资料归档,并配合市局土地利用科开展考核等工作。

各县(市、区)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的土地、房产市场及投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土地供应结构及房地产变化情况,编印各县(市、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简报,形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成果并上报。

(二)落实人员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需指定一名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联络员,报市局土地利用科并交市土地储备中心。须明确机构和人员,细化工作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认真开展信息采集、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务求实效

土地市场动态定期监测工作是土地供应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日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部门、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并建立分工协助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完成。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及其成果进行考核并通报结果。

附件:达州市XX县(市、区)20XX年第X季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简报(提纲)下载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