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地质环境管理类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8月7日,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地质环境管理类项目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地环科、市地环站全体,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分管领导,地环股(站)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第一次大督查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8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自动化监测项目及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特别是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通报,对全市关闭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把推进地质环境管理类项目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全市2018年地质灾害民生工程项目必须于11月底完成验收,2017年以前的项目,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竣工。加快推进2018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进程。二是提早谋划做好2019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新的规定和要求,把握好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内容,提前启动前期工作,在10月初完成勘查和施工图设计,积极争取中央、省下达项目资金。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结余资金清理,及时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地灾防范“一日一会商”、“一日一预报”、“一日一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平安度汛。五是认真做好环保督查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逐项整改、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六是认真做好省政府第一次大督查反馈106家关闭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分步实施,确保2020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锁定目标任务,专项重点突破,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扎实工作,坚决完成目标任务,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安全防控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