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3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思想保持高度警惕
各地要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认真吸取成都、德阳、绵阳等地强降雨过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教训,保持高度警惕,严阵以待,加强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地灾防治这根弦。
二、强化责任,全面落实防灾措施
各地要在隐患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强化防灾责任落地,强化防灾措施落实,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和主动预防避让,坚持隐患动态排查,并贯穿于整个汛期。按照“层层压实责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的要求,迅速进入战斗状态,真正将防灾责任落到实处,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操作层面,全力以赴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强化保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各地要按照“未雨绸缪、抢前抓早”的工作思路,对防灾救援物资储备情况进一步摸排,对缺少的、不足的要及时进行采购,对设备老化、损毁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或修复,重点加强基层专职监测人员监测设备清理,确保灾害发生时供得了、送得去、用得上。
四、强化值守,严格防灾工作纪律
各地务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大在岗在位履职情况抽查检查力度,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坚持“一日一会商”、“一日一预报”、“一日一调度”工作机制。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擅自离岗脱岗、失职渎职、工作不到位;对因值班值守、应急抢险执行不力和迟报、漏报、瞒报灾险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对因思想麻痹、工作马虎、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责任故的,要严肃问责。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