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精神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的通知》(川委厅〔2018〕29号)精神,切实抓好2017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等发现问题的整改,结合实际,编制了《2017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
2017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成效
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民生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工作思路,认真总结国家考核发现的重点整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二、整改内容
(一)搬迁户资料审查不严格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受地质灾害威胁实施避险搬迁的住户,一般户补助3.5万/户,低保户补助4万元/户。在避险搬迁户资料审查时,部门县(市、区)存在资料审查把关不严、审查不细致、不准确等问题。要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搬迁户资料审查,杜绝一般户按低保户标准领取补助。
(二)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使用不规范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1万元/户,目前,该项资金普遍存在利用率不高、闲置或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各地要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完善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三)搬迁任务未全面完成
据统计,目前,个别县(市、区)仍然存在搬迁目标任务未全部完成的情况,各地要落实专人,对历年搬迁任务进行认真清理,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要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务必在省厅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6月6日)。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照整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就国家考核、省级考核和市级考核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2017年中央考核、省级考核、市级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限定整改时限,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二)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6月7日至6月10日)。提炼总结问题整改措施和做法,逐步完善机制制度,巩固长效整改成果。
四、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抓好问题整改是推进民生工程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的重要途径。
(二)狠抓落实。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对专项整改问题和重点整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针对避险搬迁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三)及时报告。各地要从严从实撰写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整改报告过程要清晰、数据要详实、结果要真实。整改报告(附整改问题清单)于2018年6月10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贾本荣, 联系电话:13778348899。
附件:2017年地灾防治避险搬迁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2017年地灾防治避险搬迁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 问题项目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 单位(部门) | 整改完成时限 |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或正在整改) | 未完成整改原因 |
1 | 搬迁户资料审查不严格 | |||||
2 | 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使用不规范 | |||||
3 | 搬迁任务未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