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8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1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汛前检查督导组,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汛前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月7日,组织召开了地质灾害“三查”工作会,对汛前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函〔2018〕170号)等文件,对排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组建2个督导组,对8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汛前排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市、县均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完善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了当地政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制和国土资源部门的专业防灾责任机制,从市、县、乡、村、社、点六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员。
(三)编制方案,完善预案。根据排查成果,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及时编制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印发《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将威胁群众人数多、危害性较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信息在政府网站和主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
(四)全面排查,落实措施。3月初开始,从省煤田地质局137队和省核工业地质局283大队抽调30名专业技术人员会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汛前排查。重点核查排查了原有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人口集中区域、泥石流沟口、陡坡陡坎、斜坡较陡地段下有住户的区域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核实了危险点、划定了危险区段,落实了防范措施。经排查,对趋于稳定的销号239处,新增60处,全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59处。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社、点“六级”联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重点强化了村、社、点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落实监测责任人564人、专职监测人员1573人,落实了点预案,明确了报警方式、人员撤离路线、避险地点,设立了警示牌,发放了“两卡”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逐点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健全制度,综合防治。完善了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应急调查制度、重大灾害点查询制度和灾情速报、月报制度等,落实了雨衣、手电筒、GPS等抢险救灾物资,确保灾害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为监测人员补充购置了水靴、手电筒、铜锣、卷尺等简易监测工具,增强了基层防灾力量。对危险性大的隐患点实施了应急排危除险,消除了安全隐患。
(六)加强培训,广泛宣传。3月7日,召开了全市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暨培训会,对具体从事防灾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等知识培训,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4月以来,我局组织市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讲团到8个县(市、区)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矿山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业主代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国土资源管理所、地质灾害隐患点等3000余人进行了宣传培训,各县(市、区)将组织专家对乡(镇)基层干部,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乡村建设规划管理人员,村、组干部,部分骨干群众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水平,形成全民防灾的局面。
(七)突出重点,限期整改。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的总体要求,督导组对6处重点监测隐患点、3处沟口、泥石流堆积扇、5处靠山、靠崖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范地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对1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处水库水电站, 3处江河防洪工程就工程选址、次生灾害防治等10个方面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八)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专业监测体系建设。根据《省国土资源厅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7〕139号和《四川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自动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将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并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自动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编制了自动化实时专业监测实施方案并通过了专家审查,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各地正在按要求有序推进,确保今年5月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较多,施工过程中地灾隐患缺乏监管,建设工程是否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施工缺乏监督,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增多(如修路削坡、矿渣乱堆乱放、矿山采空区塌陷等诱发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点布设不科学,不能准确反映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专职监测人员文化素质不高,监测记录不规范、不清楚,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脱节。
(三)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基层工作人员缺乏地灾防治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专业防灾工作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对在建工程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的监管力度。对建设工程是否造成地质灾害隐患,应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对造成地灾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治理的,不予验收合格。
(二)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农村建房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源头。
(三)委托专业队伍科学布设监测点。充分利用省煤田地质局137队和省核工业地质局283大队专业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位置重新进行布设,确保能准确反映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
(四)加强联动机制,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建设、铁路、交通、水利、旅游、安全生产、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其按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城市、公路与铁路沿线、旅游区、矿区、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0日
(联系人:贾本荣 联系电话:1377834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