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工作,现将省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8〕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高度重视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充分认识到信息公示工作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主要监管手段,也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矿业权人自主进行信息公示的意识。要统筹谋划,组织好矿业权人进行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和异常名录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填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认真组织、督促本辖区内的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确保3月31日前全面完成信息填报与公示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统计年报填报的相关要求,认真完成2017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工作。
三、加强审查清理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做好辖区内有效矿权的清理核实工作,针对公示系统中出现的底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通知要求上报处理。同时,对矿山企业填报的数据信息要加强检查和统计分析,以确保此项工作的完成质量。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