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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宣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1-11    访问:

宣汉县人民政府:

贵府报送的《宣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达州市达川区等7个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川国土资函〔2017〕746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严格执行。

一、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引导和监管作用,促进本地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划区块制度、矿产资源开采准入制度,以有效指导矿业权设置与出让;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切实做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执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将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达州市达川区等7个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川国土资函〔2017〕746号)

达市国土资函〔2018〕24号附件.pdf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