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局、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12335”发展战略和市政府“681”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支持并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发〔2017〕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项目攻坚年”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抓项目扩投资作为“加快发展、负重转型、追赶进位”的首要任务。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国土资源部门服务发展、保障用地的职责,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增添保障措施,按照“保开工、保落地、保当期”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有为,全力破解全市30个重大项目、200个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实事项目用地难题,重点抓好2017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推进项目和民生实事的用地保障工作,探索建立用地服务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开工,为建成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川东北经济区核心增长极,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幸福达州作出国土贡献。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形成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合力
全市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采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市局成立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督导全市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建设用地管理科(简称重保办),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全程跟踪用地保障进展情况。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局、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相关工作,各单位负责人为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组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局、分局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建设用地管理科(重保办)。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服务保障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市重大项目用地综合情况统计分析,实时跟踪项目用地进展;负责组织市本级重大项目的农转用材料、土地征收材料,及时上报省厅;积极协调全市重大项目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和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筹协调全市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
(二)规划耕保科。摸清全市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包括存量、增量、圈内、圈外、批次、单独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项要素,根据项目急缓程度和前期手续完备情况拟定保障方案,按照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分批分期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并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占用及补充耕地论证,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的审查报批。
(三)土地利用科。负责编制市本级涉及土地供应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计划、确认地价、编制供地方案和实施招拍挂出让,全程跟踪监管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和用地履约情况。
(四)行政审批科。负责开辟重大项目用地“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咨询,及时受理、限时办结重大项目各类审批事项。
(五)不动产登记与地籍管理科。负责市本级重大项目土地登记业务,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六)地质环境科。负责指导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七)矿产管理科。负责指导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协调省厅及时组织审查、登记和备案。
(八)财务科。负责协调各项税费的收缴,配合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协调市财政拨付社保预存款、征地拆迁资金。
(九)市征地事务中心。负责市本级重大项目农转用材料、土地征收材料的组卷上报,指导通川区完成市本级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十)市国土勘测规划队。负责重大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打桩放线和权属调查工作。
(十一)各县(市)局、分局。负责与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对接,了解掌握项目情况,主动做好本辖区内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三、强化服务,增添措施,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水平
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组织协调,增添工作措施,改进服务方式,落实专人、提早介入,主动对接、全程参与,跟踪指导、靠前服务,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
(一)精准掌握用地需求。主动与市发改、经信、交通、规划、住建、水务、旅游、招商、城管、林业等部门,马塔洞、莲花湖、职教园区、秦巴物流园区等新区建设指挥部,市投资、国资、发展三大平台公司对接,提前掌握基础设施、电力能源、水利设施等基础性项目、民生工程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对已经明确的重大项目,全面了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内是否开工建设等情况,建立保障项目数据库,及时安排用地指标,随时提供咨询服务。
(二)主动做好勘界服务。根据重大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组织精干力量,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完成勘测定界、土地权属调查等工作。
(三)及时调整土地规划。及时分析项目开工时序和项目选址,对今年上半年亟需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抓紧报批规划局部调整;对用地不急、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予以调整。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使用周转指标进行建新区布控,优先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
(四)统筹做好占补平衡。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储备充足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对重大项目占用耕地多,存在指标缺口的县(市、区),允许实施易地占补平衡,可以采取购买、借用并定期归还的方式向市局申请,从市内其他县(市、区)调剂使用。
(五)切实做好征地报批。科学制定并落实报征计划,统筹全市重大项目用地征地报批工作,建立内部协同机制,强化规划、测绘、整理、统征、储备、矿管、地环等机构配合,完善国土资源部门内部报批相关资料。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交通、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的协调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指导项目用地单位落实用地报批的前置要件。完善用地报批工作机制,对一些前期手续完备、符合报批要求的重大项目,及时安排或调剂指标,组织用地报批;对前置材料不齐、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采取容缺后补的做法,允许项目用地先交件办理报批的相关材料,同步加快土地规划调整,交叉推进,提高报批效率。加大到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跟踪协调力度,积极协调业主单位安排资金缴纳相关费用,按要求补正相关资料,在第一时间取得征地批文。
(六)加快征地拆迁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充分调动村社干部的积极性,加强与人社、公安、财政、林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补偿到位、安置到位,确保不因征地拆迁而影响项目落地和项目建设。主动加强与电力、通信、长线局、铁路、水务等产权单位协调沟通,争取工作支持,缩短评审和报批时间,缩短签订协议时间,加快杆管线的迁改。
(七)及时完成土地供应。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及时做好项目供地。允许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地的,及时通知项目业主单位办理相关供地手续;需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地的,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对申报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储备地块同步开展拆迁、供地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缩短项目从用地申报至项目上马的时间,确保重大项目用地及时供应。
(八)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行政审批环节,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在行政审批窗口开设重大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各科室、直属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履职,与行政审批窗口强化联动,大力缩短重大项目用地报批时间。积极为企业做好土地抵押登记服务,优先办理,限时办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九)拓展用地保障方式。加大批而未供、征而未供以及低效闲置土地清理和“去库存”力度,清理出的土地优先安排用于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业用地使用制度创新,提高用地效率和用地强度,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降低用地成本。积极推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等多种工业用地供地方式,鼓励分期建设、分期供地。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政策,在留足农村建设和发展用地的前提下,结余指标优先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十)强化用地动态保障。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参与、跟踪服务,做到签约一个、保障一个。对重大项目用地实行动态保障、动态管理,确保项目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四、建立机制,强化督导,确保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取得实效
(一)建立专人联络工作制度。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局、分局要确定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联络人,负责跟踪了解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每月汇总上报市局重保办。市局重保办为全市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对外对口联络处,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用地保障的各类问题。
(二)建立定期督导保障制度。在局党委会、办公会、班子碰头会上研究解决土地保障难题,建立“月通报、季督查、年调度”保障机制,每月各县(市、区)向市局重保办报告重大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市局重保办予以分析研判、汇报、通报。每季度,市局对各县(市、区)用地报批情况进行督查。每年10月底前,对县(市、区)剩余没有用完的用地指标调剂集中使用。
(三)建立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市局重保办对全市重大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督导,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局、分局要对全市重大项目从用地指标落实、农转用审批、招拍挂供地、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到用地单位进场施工等各个环节实现全程跟踪服务。
(四)建立目标考核问责制度。市局将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对用地保障有力的县(市、区),市局将在用地指标、项目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对措施不力、用地保障缓慢的县(市、区),由市局纪委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1.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2017年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的30个重大项目任务分解表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邓福盛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牟成通 党委委员、副局长
沈明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本武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唐朝晖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庞佑军 办公室主任
雷 涛 规划耕保科科长
罗 颂 建设用地管理科科长
廖顶宣 土地利用科科长
王 川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科科长
贾本荣 地质环境科科长
陈 稳 行政审批科科长
胡紫豪 矿产资源管理科副科长
王光斌 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科教科科长
肖和远 财务科负责人
何 飞 法规监察科科长
袁明江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四军 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张洪涛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毛 伟 市征地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光明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黎 涛 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中心主任
陈世珊 市国土勘测规划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设用地管理科,沈明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罗颂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17年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的30个重大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挥长 |
牵头部门及联系方式 |
责任领导及科室、县局 |
工作任务 | |||
牵头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责任领导 |
责任科室 | ||||
1 |
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含滨河路延伸拓展项目) |
罗冬灵 |
市水务局 |
李征坤 |
15808188830 |
牟成通 |
地质环境科 |
1.指导项目开展地灾评估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王祖宏 |
15982977771 |
行政审批科 |
2.限时办结用地预审。 | ||||
2 |
马踏洞片区开发 |
罗冬灵 |
市发展(控股)公司 |
张春波 |
18784895639 |
唐朝晖 |
行政审批科 |
1.限时办结用地预审。 |
土地利用科 |
2.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供地。 | |||||||
规划耕保科 |
3.7月底前完成土规调整,安排用地计划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4.指导市征地事务中心开展用地报批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件资料市级审查。 | |||||||
市国土勘测规划队 |
5.用地红线图提供后两周内完成勘测定界。 |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6.编制用地报批资料,衔接市林业局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协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落实社保预存款,10月底前将截污干管(1、2、3期)、城市普通消防站、储备土地700亩用地的报件资料上报至省厅;按市政府要求和项目进度督促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 |||||||
3 |
五桥建设项目 (不含金南大桥) |
罗冬灵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邓林 |
18282953833 |
沈明华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指导通川分局、达川分局、经开分局开展项目用地报批、土规调整、土地供应及征地拆迁工作。通川分局、达川分局、经开分局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
规划耕保科 | ||||||||
土地利用科 |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
4 |
中心城区缓堵保畅攻坚行动和“三化”工程 |
李天满 |
市缓堵保畅办公室 |
张正鹏 |
18982822990 |
牟成通 |
土地利用科 |
1.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供地。 |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 |
2.限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3.按市政府要求和项目进度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 |||||||
5 |
莲花湖片区规划建设 |
李天满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陈是 |
18682871885 |
沈明华 |
规划耕保科 |
1.7月底前完成土规调整,安排用地计划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
行政审批科 |
2.限时办结用地预审。 | |||||||
土地利用科 |
3.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供地。 |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4.指导市征地事务中心开展用地报批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件资料市级审查。 | |||||||
市国土勘测规划队 |
5.用地红线图提供后两周内完成勘测定界。 |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6.编制用地报批资料,衔接市林业局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协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落实社保预存款,5月底前将塔石路沿线开发380亩用地的报件资料上报至省厅,10月底前将莲花湖湿地公园二期建设项目(莲湖宾馆迁建项目、莲花湖特色小镇)1000亩用地的报件资料上报至省厅;按市政府要求和项目进度督促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 |||||||
6 |
铁山森林公园旅游综合开发 |
李天满 |
市旅游局 |
张雁 |
13778379663 |
沈明华 |
规划耕保科 |
指导项目通川分局、达川分局、经开分局开展国有土地收回、用地报批、土规调整、土地供应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通川分局、达川分局、经开分局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
土地利用科 |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
7 |
巴山大峡谷旅游扶贫综合开发 |
李天满 |
宣汉县人民政府 |
张光义 |
13981471107 |
牟成通 |
地质环境科 |
指导宣汉局开展地灾防治、土规调整、用地报批工作。宣汉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
规划耕保科 |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
8 |
玻璃纤维产业园建设 |
吴立岩 |
宣汉县人民政府 |
张光义 |
13981471107 |
牟成通 |
土地利用科 |
指导宣汉局开展土地供应、用地预审工作。宣汉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
规划耕保科 | ||||||||
9 |
北城滨江片区开发(含西南职业教育园区) |
邓瑜华 |
市教育局 |
古仕高 |
13778328066 |
牟成通 |
土地利用科 |
1.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供地。 |
行政审批科 |
2.限时办结用地预审。 | |||||||
规划耕保科 |
3.7月底前完成土规调整,安排用地计划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4.指导市征地事务中心开展用地报批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件资料市级审查。 | |||||||
市国土勘测规划队 |
5.用地红线图提供后两周内完成勘测定界。 |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6.编制用地报批资料,衔接市林业局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协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落实社保预存款,5月底前将凤凰山公墓过渡性墓地、凤凰山隧道东段安置房110亩用地的报件资料上报至省厅,10月底前上报700亩用地报件资料至省厅;按市政府要求和项目进度督促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 |||||||
10 |
秦巴物流园区建设 |
邓瑜华 |
市物流办 |
康舒婷 |
18084989800 |
沈明华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指导经开分局开展土规调整、用地报批及征地拆迁工作。通川分局、达川分局、经开分局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
规划耕保科 | ||||||||
11 |
凤凰山隧道及西延线建设 |
莫怀学 |
市城管执法局 |
龚姜 |
15181818239 |
沈明华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指导通川区征拆办按市政府要求和项目进度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
12 |
达州机场迁建及机场大道建设 |
洪继诚 |
市交通运输局 |
刘涛 |
13778308022 |
沈明华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指导达川分局开展用地预审、土规调整、用地报批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达川分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
规划耕保科 |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
13 |
达州清洁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悦安华川汽车项目 |
洪继诚 |
经开区管委会 |
宋飞 |
13558526733 |
牟成通 |
土地利用科 |
指导经开分局开展用地预审、土规调整、用地报批及土地供应工作。经开分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
规划耕保科 |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
14 |
南坝片区改造 |
许国斌 |
达川区人民政府 |
陈治屹 |
18982827875 |
牟成通 |
土地利用科 |
指导达川分局开展国有土地收回、土地供应和土地登记工作。达川分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 | ||||||||
市土地储备中心 | ||||||||
15 |
达州市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 |
杨勇革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陈伟 |
15808183530 |
唐朝晖 |
行政审批科 |
指导经开分局开展土地供应和土地登记工作。经开分局 |
土地利用科 | ||||||||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 | ||||||||
16 |
金南大桥及延线建设 |
杨清华 |
市城管执法局 |
龚姜 |
15181818239 |
杨本武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指导通川区征拆办按市政府要求和项目进度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
17 |
土溪口水库建设 |
陈中华 |
市水务局 |
王宇 |
18508180126 |
沈明华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指导宣汉局开展土规调整、地灾评估、压覆矿评价、用地报批、占用及补偿耕地论证、临时用地审批及复垦方案审查工作。宣汉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
地质环境科 | ||||||||
规划耕保科 | ||||||||
矿产资源管理科 | ||||||||
18 |
汉宫牡丹精油产业化项目建设 |
陈中华 |
市林业和园林局 |
魏洋 |
18482176183 |
沈明华 |
规划耕保科 |
指导各县(市)局、分局开展设施农用地备案、土地整理工作,各县(市)局、分局按照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
市土地整理中心 | ||||||||
19 |
大寨子公园建设指挥部 |
王全兴 |
市林业和园林局 |
冯仁川 |
15892971898 |
沈明华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指导通川区征拆办按市政府要求和项目进度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
20 |
达州市铁路枢纽建设 |
胡杰 |
市发展改革委 |
黄仕明 |
13092852678 |
沈明华 |
规划耕保科 |
指导达川区开展用地预审、土规调整、用地报批、土地利用及土地登记工作。达川分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 | ||||||||
土地利用科 | ||||||||
21 |
玄武岩纤维产业园项目建设 |
何政 |
经开区管委会 |
张虹 |
13795962157 |
牟成通 |
矿产资源管理科 |
指导经开分局开展矿产资源配置和土地供应工作。经开分局负责做好矿产资源和用地保障工作。 |
土地利用科 | ||||||||
22 |
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 |
何政 |
经开区管委会 |
张虹 |
13795962157 |
牟成通 |
矿产资源管理科 |
指导经开分局开展矿产资源配置和土地供应工作。经开分局负责做好矿产资源和用地保障工作。 |
土地利用科 | ||||||||
23 |
深圳市曦鸿电子公司(达州)新型电解电容项目 |
何政 |
经开区管委会 |
张丕荣 |
13982886699 |
牟成通 |
土地利用科 |
指导经开分局开展土规调整、用地预审、土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工作。经开分局负责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
规划耕保科 |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
24 |
中捷能源与生态环境技术 |
何政 |
经开区管委会 |
黄婧 |
18981467888 |
牟成通 |
地质环境科 |
指导经开分局开展土规调整、用地预审、土地报批和土地供应工作。经开分局负责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
规划耕保科 |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
土地利用科 | ||||||||
25 |
塔坨片区开发 (含鹿鼎寨公园) |
陈文胜 |
市投资公司 |
夏茹 |
13882885633 |
牟成通 |
土地利用科 |
1.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供地。 |
市土地储备中心 |
2.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收回国有土地。 |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3.指导通川区征拆办按进度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 |||||||
26 |
火车站片区改造 |
陈文胜 |
市投资公司 |
夏茹 |
13882885633 |
牟成通 |
土地利用科 |
1.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供地。 |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 |
2.限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
市土地储备中心 |
3.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收回国有土地。 | |||||||
27 |
国道 210线达州市 过境段建设 |
陈文胜 |
市交通运输局 |
廖运河 |
13778329712 |
沈明华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1.统筹组织开展用地报批工作。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2.指导沿线各地按项目进度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 |||||||
市国土勘测规划队 |
3.做好补偿勘测定界工作。 | |||||||
28 |
塔石路沿线土地 开发利用项目 |
陈文胜 |
市投资公司 |
夏茹 |
13882885633 |
沈明华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1.统筹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
行政审批科 |
2.限时办结用地预审。 | |||||||
土地利用科 |
3.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供地。 | |||||||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 |
4.限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5.指导沿线各地按市政府要求和项目进度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 |||||||
市土地储备中心 |
6.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收回国有土地。 | |||||||
29 |
达宣、达开快速通道(含宣汉至南坝快速通道)建设 |
王景弘 |
市交通运输局 |
李荣建 |
13084315660 |
沈明华 |
建设用地管理科 |
指导通川分局、达川分局、宣汉局、开江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按进度完成征地拆迁、临时用地审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通川分局、达川分局、宣汉局、开江局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
规划耕保科 | ||||||||
何东 |
13684220000 |
市征地事务中心 | ||||||
市国土勘测规划队 | ||||||||
30 |
川鼓片区改造 |
杜海洋 |
通川区人民政府 |
庞风 |
13981468505 |
牟成通 |
土地利用科 |
指导通川分局开展土地收回、土地供应工作。通川分局 |
市土地储备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