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单位名称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投资协议(2020年11月3日) 《关于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选址意见的函》(达市规函〔2018〕263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金星村、金河村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项目拟总用地7.1950公顷,符合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备注: |
发证时间:2021年3月11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4-06 访问:次
项目名称 | 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单位名称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依据 | 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投资协议(2020年11月3日) 《关于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选址意见的函》(达市规函〔2018〕263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金星村、金河村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项目拟总用地7.1950公顷,符合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备注: |
发证时间: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