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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511700202100002号)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2-08    访问:

用地单位

达州上实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达州市固废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批准用地机关

达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达市府土函〔2020186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2020-16;电子监管号:5117212020A00280

用地位置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金河村、金星村

用地面积

宗地总面积114444.57平方米(宗地编号:2020-16

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建设规模

以最终审定方案为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20自然资规通字17号〕)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图及附件名称

1.用地红线图(20201026日);

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20自然资规通字17号);

3.达市府土函〔2020186号;

4.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2020-16;电子监管号:5117212020A00280)。

备注:原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960号)作废。

发证时间:2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