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西城西圣社区居委会:
你单位《关于解决西圣社区老年公寓用地预审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42号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0〕29号)等法律政策要求,我局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预审,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经达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170011082301]0028号)。
二、该项目选址符合《达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同意该项目拟选址于达州市通川区新锦社区范围。
三、根据《南洋敬老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规模,结合相关用地标准,核定该项目用地面积不超过1.23公顷。
四、请你单位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未依法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五、本预审意见自即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